教育部6月6日发出通知,就做好教育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作出具体部署,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高校,按照对口支援灾区工作的总体安排,支援方要按照受援地区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部署和实际需要,各尽所能积极为灾区提供人力、物力、财力、智力等实质性支援;受援方要自力更生,艰苦奋斗,积极组织自救和重建工作。
通知指出,教育系统对口支援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,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帮助灾区做好学校重建规划,特别是帮助做好学校合理布局和选址工作;帮助灾区9月1日前实现全面复学复课。统筹协调部分灾区学生的异地入学入托工作;支持灾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,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对口支援,要帮助灾区开展农民和农民工培训;帮助恢复和建设校舍与校园,选派管理人员和专家等支持学校重建工作,帮助灾区教育迅速恢复;对口支援双方协商的其他内容,如科技支持服务等。
通知要求,各有关省(区、市)教育行政部门,要按照中央确定的灾后重建工作对口支援关系,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动员组织本省教育系统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教育系统的工作。支援工作要落实组织机构和人员,加强统一管理;建立工作机制,加强协调配合;注重长远发展,讲求工作实效;加强统筹管理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;做好信息报送工作。